湖南新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发布者:湘南高教集团2019-05-30

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从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从2021年起,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普通高校按照“两依据、一参考”模式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考什么?


从2021年起,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


3门选考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科目中2选1)和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4选2),即“3+1+2”模式。


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等级赋分:

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得到考生转换后的等级分。


等级赋分的优点:

一是能够较好地解决再选科目之间分数不等值的问题;

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我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湖南省情;

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

四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五是可以科学引导学生选科,保证考生选考的均衡性。


“3+1+2”的模式下,选考科目有12种组合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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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择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

怎么考?



自2021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只考一次,条件成熟时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一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级进行。其他科目全省统一制定方案,由各市州组织实施。


选择性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考从2021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选择考每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怎么招?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两依据、一参考”依据考生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从2021年起,合并录取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与之相适应,我省非提前批由现在的集中填报所有批次志愿(不含征集志愿)、分批次录取调整为不分批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


考生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根据本人的选考科目,对照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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